近年来,高砂镇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摸索,取得了一定成效。2007年在建立“招投标委托代理中心”的基础上,加强村级“三资”监管工作,同时成立“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和“三资”监管办公室,由“三资”监管办公室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总协调,依托“三个中心”进行日常动作,形成“三位一体”即“一办三中心”的工作模式。
集体资金管理,推行会计委托代理;集体资源管理,执行委托代理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管理,依托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同时,完善农村“三资”的监管服务平台,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三资”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农业领导,分管财政领导担任。组员由经管站,财政办,及各包村组长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管站站长担任。
“一办三中心”工作模式的开展,理顺了村集体“三资”监管制,推进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了村级“三资”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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