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八一村的重要指示、给八一村新老支书回信以及在永安市委、市政府和八一村党支部书记朱光木的来信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沙委办 [2007]11号文件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 发挥好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农村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群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服务带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老年协会的参与帮促作用和农民主体作用等八个方面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组织资源,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充分人和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动起来,组织立起来, “三农 ”工作活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职责任务
要紧紧围绕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这一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总目标、总任务,明确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和目标任务,并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1 、村党组织。村党组织是农村经济建设的组织者、政治建设的领导者、文化建设的引领者、社会建设的推动者、党的建设的实践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 主要职责是:宣传并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督促村级各个组织和各支队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组织动员农村党员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其 目标任务是: 努力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成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 “五好 ”党组织,并确保示范村、整治村、一般村、后进村按照不同的时限要求实现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2 、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其 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计划,制定产业发展和新村建设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项目;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决策听证、会计委托代理等制度;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其 目标任务是: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目标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努力完成。
3 、农村党员队伍。农村党员队伍是农民群众的先进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 主要职责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通过组织开展 “双创双带 ”、 “奉献在岗位、创业在海西 ”、党员义务奉献、结对帮扶、设岗定责等活动,发挥带头和带动作用,积极完成村党组织交给的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其 目标任务:努力成为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市场经纪人和群众贴心人。
4 、青年、妇女、民兵等群团组织。村团组织是党组织的助手,村妇代会是党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兵营(连)是党管武装工作在农村基层的组织基础,这些群团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其 主要职责是:村团组织要通过实施 “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 ”,抓好城乡互动结对帮扶工作,建设好农村青年中心,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开展村容整洁青年先行活动等,引导农村青年在政策宣传、创业致富、劳动力转移、科技兴农、乡风文明、纠纷调解、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