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2007]21号
各村委会:
村会计委托代理,是解决当前村财村务管理中乱审批、乱开支、乱办事的有效管理模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经高砂镇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指导,以加强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改变目前村财村务管理中乱审批、乱开支、乱办事的“三乱”状况,规范财务活动,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村会计委托代理是指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由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管,在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村集体自愿。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使用权、收益权、决策权归原村集体。债权债务仍由原村集体清收和偿还。
(3)村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4)代理不越权。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不得超越代理权限,按《村会计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权限行使代理权。
(5)会计核算与审计监督职能分开。镇经管部门负责人不担任专业会计职务。
三、主要内容与具体做法
(一)主要内容:
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是为本镇辖区内的村集体代理会计业务,包括代理会计账务处理、代理财务收支核算、代理会计档案保管、代理会计信息提供。
(1)代理会计账务处理。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要按会计核算单位设立各类账目、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数据报告,装订保管原始凭证,立结账,管理票据、保管印章。并根据需要设置现金、存款、农户往来收支备查等账簿。
(2)代理财务收支核算。村集体原有的和今后发生的各项收支、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收益分配等事项,由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全面、系统、连续地进行审核与核算。
(3)代理会计档案保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代理村会计资料,实行一村一柜,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保管三年后,返还给村,由村报账员保管。
(4)代理会计信息提供。每月(季)向所代理村提供《资金平衡月结表》、各类《明细表》,每季度提供《财务收支公布表》,每年年末提供《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和《债权债务明细公布表》。
(二)具体做法:
会计委托代理在操作上,做到“一个委托”, “两项改革”,“三个不变”,“四个统一”。
“一个委托”:在充分体现各村自治权的基础上,受村集体委托,由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理记账。
“两项改革”:村集体取消会计员,只设报账员(出纳员)一名;推行电算化管理。
“三个不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
“四个统一”:实施全镇“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的财务核算管理模式。 &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