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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高砂镇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 07-08-29 17:16:44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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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责与程序
(一)代理会计员职责:
1、 熟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当好村干部村财村务决策的参谋助手。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书面反映。
2、列席所代理村集体有关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兴办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等事项的讨论研究会议,参与项目招投标、签订合同和验收活动,审核1万元以上事项决策程序,对1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支付票据,执行先复审后审批(即在村书记签字审核的基础上,经代理会计员进行复审后,再由村主任审批付款)。
3、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对审批、经办、审核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4、负责所代理村各项会计业务核算和《收款票据》的核销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填写会计账目,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收支公布表,指导报账员编制农经统计表,《票据准购证》、空白《收款收据》、使用后的收款票据存根。
5、负责结算、审核各类承包合同收支、兑现、验收、履行事项,对承包项目实施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事项,向所代理村提出书面反映。
6、负责监督报账员(出纳员)的每月(季)现金盘点,核实库存现金,督促超限额库存现金存入银行,制止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事项的发生。
7、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好会计档案。
(二)报账员的职责:
1、熟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付款。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向财务主管、代理会计及镇经管站反映。
2、参与村集体有关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兴办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等事项的讨论研究会议,参与项目招投标、验收活动,负责各类合同的签订保管。
3、负责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
4、负责各类合同款的结算,提出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报告。
5、负责报账工作。按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规定时间,向代理会计报送收支原始票据。
6、负责组织各项收入,出据收款凭证,办理付款事宜,审核票据填写内容和经办、审批、审核手续是否齐全,保管未入账票据。对村务监督小组、代理会计审核和经管站复核不予入账的票据,负责补办手续或清退款项。
7、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负责保管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款票据、支票,每次报账,都要在代理会计员的监督下进行库存现金盘点。
8、负责编制《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和临时性统计报表。协助财务审计工作。
9、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好档案。
(三)复核员职责:
1、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
2、复核原始凭证审批手续的规范性。
3、复核收支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4、复核1万元以上事项决策程序和审核、审批、报支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5、复核收支合理、合法、合规性。
6、制止违法违纪违规收支票据入账,制止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事项的发生。
(四)凭证传递和账务核算程序:
1、报支。村集体发生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经审批人按审批权限签字审批后(其中5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书记签字审核后再审批,1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支出票据,还要经代理会计员复审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账员(出纳员)支付现金报支。
2、理财。报账员(出纳员)于每月(季)民主理财日(报账日的前两天),将原始凭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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