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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县城考评体系之特色指标

发表日期: 08-02-28 17:38:49阅读次数:


序号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荣誉称号

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

和省委、省政府的荣誉称号

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 1 分, 10 项以上(包括 10 项)得 10 分。

材料审核

县委办

政府办

翁光亮

邹阿松

2

县城整体形象

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

1) 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 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3) 街道、车站与车辆、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

4) 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每项标准 1.5 分,共 6 分,测评小组根据上述标准集体讨论打分。

整体观察

建设局

交通局

凤岗街道

虬江街道

谢善勇

危福生

乐荣光

林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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