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9-0200-2020-10197 文号 沙财(建)指〔2020〕115号
发布机构 沙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8-17
标题 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索 引 号 SM10109-0200-2020-10197
文号 沙财(建)指〔2020〕115号
发布机构 沙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8-17
标题 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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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0〕100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沙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16〕8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万元(按照历年农村危房改造总量、建档立卡贫困户总量两项各50%权重分配剩余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款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指标来源市财政局。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年度改造任务以外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以及历年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支出,每户补助1.4万元,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请综合考虑我县实际需要、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细化落实措施,抓紧工程实施,确保年度改造任务以外动态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三、请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要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兼顾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请各地按照附件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闽财建〔2017〕76号)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将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同时,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等问题,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沙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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