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6 10:48 | 来源:trs_pkl

  沙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编制《沙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沙县公安局门户网(http://www.fjsx.gov.cn/wzq/bmwz/ga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下载。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沙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水南路26号;邮编:365050;电话:0598-5838670;电子邮箱:gajbgs5838670@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沙县公安局认真按照《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依法公开、规范高效、提升服务为目标,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以来我局充分运用互联网、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公安公众服务网站等网上服务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沙县公安“网上警局”共公开各类信息800条,其中警务活动信息565条、预警信息204条、其他类型信息31条;公安微博发布信息1257条;发布的信息被县政府门户网站采用36条。增加了办事服务资源目录,互动交流知识库两个栏目,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不断加强沙县政府门户网为中心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实现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缝对接。依托“网上警局”,进一步推广网上行政审批等便民新举措,实现86项公安业务网络“全流程”办事服务,对涉及公安机关许可的144个项目的事项名称、办理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办理程序、承办单位等内容做到全面公开。不断完善全县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情况。一是沙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和沙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凤岗)分中心按“十个凡是”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根据审批材料精简后的情况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取消兜底性的条款。对各经办单位的文本、一次性告知单、网站、公开栏进行自查检查,发现有兜底性条款的,进行重新印制、删除和修改。二是为确保正确履行审批服务职能,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明确审批服务审查标准,严格执行审批服务程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沙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按细则相关规定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工作进行审查。拟定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和禁毒大队5个重点受理职责及廉政风险防控点。三是规范审批卷宗。重点做好受理通知单、材料清单、审批流程表、送达回证等四张表,对于承若事项,一律将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做到纸质材料与网上审批日志同步,审批卷宗按规范要求进行归档。 

  2、落实网上审批工作。认真梳理沙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业务对接,挂网的事项名称与县政府的公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一致。2016年9月,重新梳理了沙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了未下放的、非本局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并报县编办审核。 

  3、落实整改网上办事大厅管理系统。根据11月底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和“放管服”工作迎检汇报情况,我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协助下,搭建好了福建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平台,重新梳理上传行政审批14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5项,整理公布了沙县公安局476项责任清单和39项权力清单。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健全完善了《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沙县公安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规定》、《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定》、《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等制度规范。我局于每季度的首个月10日前登陆“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认真报送前一季度的统计报表,今年已按要求完成报送4期统计报表。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报,并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报告及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办,于1月31日前在沙县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同时,为更好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党委高度重视,于今年调整了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潘建文任组长,县局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指挥中心,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并对公安机关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清理过期废止事项,补充最新执法依据,重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县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清理行政职权的要求,确定行政处罚项目,涉及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出入境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枪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保安服务管理、禁毒管理等。在沙县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信息。基层执法单位主动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图和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上墙,向群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7条。网站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323条,其中警务活动信息565条、预警信息204条、其他类型信息31条,政府公开信息523条;公安微博发布信息1257条;发布的信息被县政府门户网站采用26条。截止12月31日,我局网站访问量达10万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7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5条。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23条,主要涉及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法律法规、警务动态、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信息等方面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沙县政府门户网站、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沙县公安公众服务网、沙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沙县公安官方微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充分发挥沙县公安微博群、警务QQ群和“网上警局”局长信箱、事务咨询、民意征集等互动栏目的桥梁作用,加强警民沟通,实现对公安执法的实时监督,对公安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同时,我局积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应急处置回应机制,通过日常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恳谈会等形式,通过开办警务专刊、在线访谈、警媒论坛等方式,主动加强警务新闻信息输出。通过公安网、微博、微信等公安互联网宣传阵地,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构建了警民互动平台。充分运用各类公安网媒,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对主动发现的负面舆情,切实做到“发现便应对,露头即处置”,最大限度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且历年未收到此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一律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且历年均未发生此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全局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率;四是加大解读力度。在局属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23 

22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23 

182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沙县公安局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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