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0 11:50 | 来源:沙县公安局

  沙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8年度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附表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沙县公安局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沙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沙县水南路26号;邮编:365050;电话:0598-5838670;电子邮箱:gajbgs5838670@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明确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积极互动,推动警民交流。充分发挥沙县公安微博群、微信群、警务QQ群和局长信箱等互动栏目的桥梁作用,加强警民沟通,实现对公安执法的实时监督。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数10次。 

  (二)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县公安局对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并将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县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2018年县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2017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说明》《2017年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说明》,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三是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公开。序时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县局除涉密事项外,所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沙县分厅),更新了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开通在线办理服务,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强重大文件政策的解读回应。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县局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将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二是部门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县局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三是注重运用媒体和网站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沙县公安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对公安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18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政策解读专栏、微博、微信发布“放管服”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并全面对行政许可、备案、审批事项梳理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权责清单,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81231日,制作获取政府信息25条,其中主动公开2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他5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截至1231日,县公安局网站访问量达4774次。同时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栏目、沙县行政审批服务网“群众信箱”转来的和市局公众服务网及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概况1条,警务公开23条,虬城警讯46条,部门文件20条。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主要通过沙县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沙县公安官方微博、沙县公安微信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主要有县政府固定政府信息查阅点及县图书馆、县档案馆。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全年通过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政策解读专栏、微博、微信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110主题宣传日”、“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县局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简政放权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将让群众满意、群众便利的“放管服”改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公安部28项、省厅16项、市局17项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依托福建公众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县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  

  六、附表  

  201811日至1231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见附件。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7 

238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7 

19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沙县公安局  

    201913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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