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0:38 | 来源:沙县公安局

  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9年度沙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沙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内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沙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沙县水南路26号;邮编:365050;电话:0598-5838670;电子邮箱:gajbgs58386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沙县公安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7条,其中主动公开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他4条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同时,我局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栏目、沙县行政审批服务网“群众信箱”转来的和三明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及沙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沙县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要通过沙县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沙县公安官方微博、沙县公安微信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沙县公安局本着创新与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不断开创公安宣传工作及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的新局面,有效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效应,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促进了警民和谐的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沙县公安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切实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进一步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线上互动与服务,切实解决更新慢、敷衍了事等问题。

  (六)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省市部署,对各警种部门的法定职责权限进行持续动态清理调整,经重新梳理,确定县局权责清单共486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279项,行政强制44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42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9项,公共服务事项30项,其他权责清单18项。二是推进办事项目改革。梳理县局“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项目106子项,其中“一趟不用跑”5项,“最多跑一趟”101项,占比89.8%;对办事项目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证明材料和审批材料,减少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累计压缩审批时限311天,全部办事项目审批时限均达到全省最短要求。三是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要求,对服务窗口实行标准化、亲民化改造,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周末无休、节假日集中办证服务等便民措施,开设便民通道、办证绿色通道,为办事群众全方位服务。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项,建立抽查对象名录356个,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44名。2019年,县局共组织开展随机抽查12次(治安4次,网安4次,禁毒4次),抽查对象192个。对存在的问题认真予以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公安公众服务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挂网公开。五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指定专人着手对网上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核对、修正,确保所有公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完全对应。充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按时完成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2019年起)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

0

279

行政强制

44

0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具体,其中部分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审批程序时常发生变化,导致不是本部门的人员很难知晓掌握,群众也就更难以知道如何办理。

  (二)改进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完善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增强警民互动性,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沙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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