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9-04-02 08:11 来源: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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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推动《沙县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沙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教〔2018144号)落到实处,决定2019年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沙县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沙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摸清本地本校校园欺凌现状,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预防和解决措施。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推动建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和处置流程。要建立校园欺凌防治“日排查、周巡查、月分析、季研判、年度总结”制度,明确班主任负责落实每日排查,各年段长负责做好每周巡查检查,学校安全部门负责人每月牵头召开月分析会,学校分管领导在每季度安全稳定工作例会上专题研判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形势,学校主要领导在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年度防治工作。推行在每个班级设置由学生担任的法治安全委员,由一名学生担任,引导学生加强安全自治和自我保护,及时发现并报告校园欺凌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落实福建省《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突出校园欺凌防治内容,保障《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和课时。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题教育,积极开展涉及防范校园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量身定制针对性课程,提升学生安全防护能力;每学年要至少开展一次家长教育,通过专题培训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和家委会等形式,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凌知识,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共同防治校园欺凌。 

  (三)强化工作举措。各校要定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排查,针对学生宿舍、食堂、走道楼梯拐角、厕所、操场角落等易发校园欺凌重点部位加强重点巡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要加强家校沟通,密切师生家长联系,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的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要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校园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力争全面覆盖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班级,向学生面对面普及法治知识,建立无障碍举报、联络通道,鼓励学生主动报告自己或身边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及时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对被欺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完善校园保安室及视频监控平台,在校园重点部位、易发欺凌事件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完善校园欺凌网上巡查系统,提高校园欺凌发现率。 

  (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判定校园欺凌事件严重程度、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并按照要求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严重欺凌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联系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立即组织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防治措施,确保防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校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危害程度较大、社会舆情强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妥善处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逐级上报。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教育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纳入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请各校于43日前将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安全教育股,420日、620日、920日、1220日前分别报送沙县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620日、1220日前报送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半年工作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吴铭坚,电话:5758951,邮箱:sxjyjab@126.com 

    

  附件:1.沙县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沙县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季度工作报表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教育局 

  201941 

   

 

  附件1 

    

  沙县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夏永福  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罗清珠  县教育局副局长 

      长:陈诗煌  县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林星旺  县教育局副局长  

  郑善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洪华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夏其淼  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官樟生  县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陈海民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员:张昌宽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谢龙海  县教育系统党委办主任 

  张隆金  县教育系统纪委副书记 

  叶荣盛  县教育局发展规划股股长 

  罗昌水  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王贤木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巫福林  县教育局中教股股长 

  乐广吉  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俞玉华  县教育局学前教育股副股长 

  黄裕榕  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蔡志刚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林振勤  县教育局安全教育股股长 

  乐荣俊  县教育局思政股股长 

  杨志斌  县教育局电教中心主任 

  黄修光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吴金英  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陈赐忠  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卓光淮  县教育局督导评估中心副主任 

  王金发  县教育局高研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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