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30 15:39 来源: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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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三明市2021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明教中〔2021〕37号)及《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的通知》(明教中〔2020〕180号)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校认真落实。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2021年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与中考报名审核同步进行。

  三、考试时间

  考试在2021年5月24日之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项目

  (一)必考项目:

  1.长跑:1000米(男)800米(女);

  2.游泳:200米(不限泳姿)。

  学生按性别从以上两个项目中自选一项参加考试。

  (二)抽考项目:篮球运球绕杆往返。

  (三)抽选考项目:

  1.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

  2.立定跳远;

  3.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

  学生按性别从以上三个项目中自选两项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中考体育现场测试项目均采用电子设备进行测试。

  六、考试分值

  体育测试总分值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笔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现场测试)。

  七、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中考体育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兼任中心考点主任,下设考务组、考试指导组、后勤保卫组、监察组等组织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2021中考体育考试工作(见附件1)。各校成立考务、后勤保卫、监察等中考体育测试工作机构,校长担任主考。

  (二)职责范围

  1.领导小组(中心考点):负责中考体育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宣传、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免试、缓试考生,考试期间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偶发问题。

  2.考务组: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核发考生准考证,编排考试秩序册,公布考生成绩及汇总上报有关表册。

  3.考试指导组:检查体育考试各个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是否按照考试要求进行布置。查验考生准考证,安排考生进入测试点参加考试。提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4.后勤:负责联系安排中心考点场所,安排考试所需车辆及考试期间的饮用水、伙食等。

  5.保卫组:负责维持考试场所的正常秩序,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检查进场人员标志,制止无佩带标志的人员进入考场。对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对不听从劝告且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检查并禁止学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6.监察组:监察组由县教育系统纪委及各初中校党支部纪检委员等人组成。监察组主要监督检查体育考试整个过程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试管理

  1.考场设置

  (1)中心考点:各校不设置考点,在城区设置一个中心考点,中心考点设置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或摄像,空间相对独立且能够进行“全封闭式”管理。考试场地外设立警戒线,并排安保人员进行警戒,严格禁止非本场考生、家长及与考试无关的一切人员进入。考试视频监控文件保存6个月。

  2.有关要求

  (1)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县招办统一验印的工作标志牌进入考试场地,考生凭准考证进场参加考试。各项目测试区相对隔开,裁判员不得串岗。

  (2)按照《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评定各现场测试项目成绩(附件2)。

  (4)考试前,各校要组织考生学习有关考试项目及考试要求(《考生须知》见附件3)。领导小组要对考试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纪律教育(《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4)。

  (5)考试顺序:考生按十二人为一小组,轮流轮换参加抽考项目和抽选考项目的测试,最后进行1000米(男)和800米(女)跑、游泳200米(不分泳姿)必考类项目的测试。每个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内完成体育测试项目。必考类选考游泳的考生统一集中安排时间测试。

  十、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申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项目的免考。免考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和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县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免考。免考学生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按60%计。“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的笔试仍需参加,根据实际考试得分计算成绩。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主考(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的考试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缓考如有产生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主考(校长)和县考试或考务负责人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4.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体育升学考试顺利进行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保障措施,要做好考生进城考试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工作,安排教师领队,要求考生及工作人员统一乘坐有安全保障的营运交通工具准时抵达中心考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安全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体育考试工作按时、平稳进行。

  2.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考务及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握精神实质和标准,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考试,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校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举报电话为5855815,5855823)。

  4.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附件:1.2021年沙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机构

  2. 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

  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3.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4.202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沙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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