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6 11:35 | 来源:沙县民政局

 

沙县民政局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759号)精神,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进业务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推动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工作任务

㈠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股室:各股室)

㈡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在县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后规定时限内通过县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局网站公开本级财政资金使用的预决算。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信息。(责任单位:局机关财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㈢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责任单位:低保办、救助站)

㈣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章程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及时做好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年检结果、行政执法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社管办)

㈤进一步推进监管情况公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

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受理量较多的业务职能股室,要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时效,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

㈦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预期。重大政策、重点活动开展要同步制定宣传解读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解读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舆论关切。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民政领域舆情,及时整理报告相关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视情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回应。(责任股室:各股室)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总体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各有关股室负责做好与其业务范围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㈡加强监督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评议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

㈢完善机制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规划编制和审批结果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沙县民政局

                                         2017616

   沙民20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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