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04月27日)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需要获得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沙县政府网上查阅《目录》和《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⑴0100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0200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800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00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3000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序号为信息类别代码,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的《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 

  ㈡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站、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登录沙县区政府网查阅政府信息。 

  ㈢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的处理。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8-5822874 

  传真号:0598-5848660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6 

  邮政编码:365050 

  咨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㈠依公开申请公开具体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公开信息需向沙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沙县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具体申请方式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发送至邮箱:sxnyj874@163.com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处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工作人员帮助填写《申请表》。 

  3.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㈡依申请处理办法: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三明市沙县农业农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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