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信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完善了党组议事、局务议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和事,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
二、完善工作制度。完善精准投诉制度、精准交办制度、精准研判制度、精准办理制度、精准督查制度、精准帮扶制度、精准处置制度等7项精准工作规范,突出首办首责、快接快处、精准精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年来,信访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按期办结率以及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均为100%;网上信访占比74.3%,同比增幅31.5%。群众对信访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满意率分别为99.3%、95.7%,位居全市前列。重复信访率21.6%,同比下降17.9%,
三、明确依法分类。积极推行建设“法治信访”,根据信访人诉求主体、具体目的,进行分类,厘清信访受理范围,依据信访投诉请求类型,结合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对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涉及到的法定途径进行梳理,细化明确处理问题可能的法定途径。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途径以外的法定途径处理的,导入这些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一年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18件。
四、强化督查督办。建立联合督办制度,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效能办,县信访联席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到实地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实行初访件县领导三次督办制度,即分别由接访领导、分管县领导和县主要领导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进行督办;实行重点督办制度,对涉众型信访问题、特殊利益群体和信访重点人员、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来信来访等,建立责任清单,进行跟踪协调督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信访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信访事项,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还比较突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还有待加强等。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督查督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网上信访和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持续抓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
沙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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