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沙县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司法局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沙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司法局主责主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法治主责,着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担当
一是积极参与重大决策活动。今年来,共列席参加20次政府常务会,对138个议题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修改意见25件。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单位共13个,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51项。在改善营商环境、降低办事成本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中涉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3302件,受益9企业、3家事业单位、1065户次、2467人次。三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全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案件共6780余件,其中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5件,说服教育案件4025件,劝导示范案件1085件,行政指导328件,行政提示717件等。四是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省率先进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出台《三明市沙县区推进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将全区10个乡(镇)的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具体承担乡(镇)政府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五是持续推进生态综合局执法改革。针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开展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17〕459号)载明的10部已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调整,并按程序报省、市人民政府备案。五是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要件开展区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来共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24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4次。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召开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败诉案件备案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今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其中审结21件,未审结3件,办理区政府应诉案件1件,原告和解撤诉。
(二)聚焦宣传主业,着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有新拓展
一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定《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对法治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二是增强法治文化传播力。制定《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平安三明”建设攻坚战役宣传方案》,依托“平台+部门”普法宣传机制,采用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短信”等媒体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声部渗透式的宣传格局。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校园欺凌、民法典宣讲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5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次。通过“沙溪之声995”广播录制3期普法节目;在“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部门官方网站推送各类普法信息280余条;通过“大数据城市名片”向全区发送民法典、文明城创建、防范养老诈骗等普法宣传短信20万余条。联合多个单位共同编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小吃业主普法手册》共2万册,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保障。三是“法润童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将实施“法润童心”计划关爱留守儿童列入创建福建“148”品牌的重点项目,组织律师深入到各中小学开展“复学法治第一课”活动,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引导退休律师、回归乡贤和宗教界人士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各类纠纷调解等活动。今年来,新增160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0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法治宣传活动365场、参与纠纷调解311余场次。
(三)聚焦民生主体,着力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上有实效
一是提升法律援助便民工程。不断探索“互联网+司法”智能化法律服务,依托12348、“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区智慧治理服务中心的“近邻e家”微信小程序创建云法律服务板块,并组建24名律师提供线上开展云服务。开通网上申请法律援助通道,实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法律援助范围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截至12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1件,法律咨询1173人次,依法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二是深化企业“法治体检”。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法律服务 新动虬企”—沙县新阶人士服务非公企业活动方案》,充分发挥新阶联法律服务团职能作用,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与企业对接签约,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政策指引、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提出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律师培养工程。加大青年律师的培养,不断充实律师人才专家库,壮大律师队伍,为政府法治建设储备法律人才。
(四)聚焦稳定主线,着力在平安沙县建设上有作为
一是进一步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结合区诉源治理中心建设,对原区人民调解中心进行升级,打造一站式区级调解中心。探索建立小吃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成立区小吃纠纷调解委员会,全心全力为小吃业主排忧解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开展云调解模式,解决我区众多在外经营小吃和家庭因空间距离维权难问题。至12月底,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719件,调解成功3685件,调解成功率99%。三是积极参与社区依法治理。依托沙县区智慧治理服务中心,选派19名干部按照所居住社区注册为调解员,通过“近邻e家”微信小程序,在线为群众一对一法律解答,协助矛盾纠纷化解并跟踪落实。四是帮教管控健全完善。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强弱项、建机制”专项活动,目前全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做到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100%,安置率100%,帮教率100%。五是社区矫正管理有序。利用好日常报到、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时机,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强化部门联动,分别就督察、衔接和病情复查审查分别与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总院制定工作举措,提供制度保障。至目前,我区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参与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个人极端刑事案件,保持了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规范性文件制发重视不够。有的部门在制发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未经评估论证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未组织专家论证。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目前我区构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要是在司法行政体制内完善平台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度较低,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
(三)村级法治人才可培育总量偏少。目前,我区各村青壮年大多外出经营小吃,留在本地的大多为老人和儿童,严重影响村级法治人才的遴选、培养,制约了乡村法治化进程。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规范行政复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动“复议+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发布、清理程序。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进一步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三)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以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为出发点,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组织律师、公证处为探索创新企业管理经营模式和乡村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
(五)强化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预防和遏制“民转刑”工作常态化,防止发生“民转刑”重大案件发生;加大律师、法官、检查官参与调解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大调解”格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特色品牌建设,全面有效发挥品牌调解作用。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始终把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不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切实减少社会乱源。
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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