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6 17:13 | 来源:沙县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0号)精神,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7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2.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3.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要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4.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5.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统计部门政府网站栏目和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统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统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全面公开。

3.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统计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统计部门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

    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计部门要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四、方案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具体落实。

2.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统计栏目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3.细化责任。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4.加强督查和总结。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股室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由局办公室汇总及时向县政府数字办报告。

 

 

 

 

                                     沙县统计局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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