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8〕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洛镇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㈠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㈡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群众查阅监督;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㈢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㈣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㈤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㈦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着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㈧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我镇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
㈨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㈩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沙县大洛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