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湖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02 11:24 | 来源:沙县郑湖乡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8〕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领导 

  按照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张水英为组长,副乡长王德流为副组长,吴国龙、夏友水、黄永红、林贤树、张建华、洪俊彬、谢淑娟、郑永河、邓丹丹、谢吟雪为成员的郑湖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主任由吴国龙(兼),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工作。

三、公开内容要求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结果公开。

5.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公开 

  1.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2.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4.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扶贫办、各村)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回应公开。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3)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政务公开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一)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公开方式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应建立固定场所和载体,形式应体现直观性、多样性、行业性、地域性和发展性,内容应经常更新,准确及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政府网站;

2、乡便民服务中心;

3、《办事指南》、《服务告知单》;

4、档案馆、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公开栏等场所或者设施;

5、政务公开服务热线、咨询服务电话等;

6、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电视台app等。

(二)政务公开事项属于日常性工作的,应当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应当逐段公开;属于临时性工作的,应当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三)政务公开应编制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及其产生日期、查寻途径等。

(四)政务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公开义务人做出公开决定之日起,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其内容发生变更、撤销、终止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更新公布并做出说明,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误传。

(五)政务公开义务人未按本实施方案第四条规定,政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政务公开义务人履行,义务人在接到权利人要求公开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答复。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内容已经公开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给予指引。

(六)对于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暂缓公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对其性质予以认定,再决定保密或公开。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党政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沙县郑湖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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