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0-0800-2021-00163 文号 沙政〔2021〕124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2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0-0800-2021-00163
文号 沙政〔2021〕124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2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1-1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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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发布<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请示》(沙建〔2021〕5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任务清单的通知》(闽建村〔2021〕1号)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自发文之日开始正式施行。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发布<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请示》(沙建〔2021〕5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任务清单的通知》(闽建村〔2021〕1号)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三明市“三沙”农房建筑立面图集》,自发文之日开始正式施行。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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