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2016〕43号)
沙政办〔2016〕43号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沙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项逐条抓落实,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主动及时公开、细化条目公开。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应于7月5日前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前三季度、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应分别于9月8日、12月2日前报送县公开办,县公开办将对各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沙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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