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0-09-09 11:39 来源:沙县政府办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沙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升级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立足我县丘陵山区特点,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为目标,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突出解放劳动力,有效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推动农机装备向高质量发展、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到2020年,农机装备有效提升,全县农机总动力超过10万千瓦,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水稻机插秧,茶叶、玉米、花生种植与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突破,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5年,农机装备较大提升,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2万千瓦。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阶段,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8%,水稻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升

  (一)完善农机装备体系。瞄准农业机械化需求,加快推广贴近我县实际、符合农民需要的各类先进农机,既要推广适应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大中型农机,也要推广适应小农业生产、丘陵山区作业(小型农机)以及食用菌生产、特色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

  (二)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现代农机售后服务网络。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三、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三)实施农作物和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按照全程全面要求,每年扶持建设一批水稻、制种等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大力扶持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林竹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及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全程机械化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探索形成全产业链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技术模式。重点推广果树修剪和采摘,粮食初加工,食用菌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畜牧养殖饲喂料、环境控制,林竹采伐,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装备和技术。积极提升我县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争创国家级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四)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积极推广机具二维码识别、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农机作业监测、作业订单服务等智慧农机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作物精准耕作、畜禽水产智慧养殖、园艺作物智能生产等数字农机示范基地和特色现代农机智慧园建设。

  四、加快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五)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扶持培育一批上万亩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到2020年,培育5家上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到2025年,培育9家上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

  (六)加强农机服务机制创新。推进农机服务模式创新,以建设社会化服务联盟为抓手,积极培育专业化、综合性农机服务主体,探索完善菜单式服务、订单式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农机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农机农事融合和机械化与适度规模经营融合,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组织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拓展服务领域,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从常规作物向高效作物延伸、从露地生产向设施农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开展跨村、跨镇、跨县、跨市作业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机械化作业链条,实行种、管、收、加工一条龙服务。

  (七)夯实农机化公共服务基础。健全农机管理机构,充实县乡农机岗位人员,改善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强化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教育培训、质量监督、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的功能建设。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推广适用的农机农艺新技术。

  五、大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八)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落实田间道路、下田坡道、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推行农田大小并整、调整布局、理顺沟渠等利于机械化作业的改造建设,切实改善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

  (九)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的机库棚给予补助。

  六、着力加强农机人才培养

  (十)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训。加强业务管理培训,积极培养复合型农机化管理人才,以乡村技术人员为重点,培养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的农机化技术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生产一线“农机土专家”及小农户的培训力度。加快我县农机化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好农机校基础设施,建立集农机技术培训、农机具展演、农机销售、农机监理及农机补贴一条龙服务等多功能农机推广基地。

  七、积极落实扶持政策

  (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县开展农业机械补贴业务,支持建设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技术攻关与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改善县乡农机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农机装备升级和其他农业机械化发展事业等。

  (十二)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下达补贴资金额度,建立月计划推进机制,实现年度补贴资金“零结余”。围绕全县重要农作物生产和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主动对接种养大户、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宣传补贴政策,推广演示新型机具,推动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补贴资金兑付的时间要求与工作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快得到实惠。积极探索开展手机APP办补、补贴机具二维码、补贴机具物联网监管“三合一”工作,探索牌证管理的机具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免予现场实物核验,提高补贴机具核验的效率。

  八、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农业机械化发展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明确部门责任,保障经费落实,把农机化工作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议事日程及绩效考核内容。凝聚各方共识,营造有利氛围,扎实推进全县主要农作物、重点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和农机装备升级,满足广大农民对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业机械需求。

  (十四)压实乡(镇)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县里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绩效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十五)发挥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作用。依靠市场力量和农民的创造性,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信息公开,优化推广服务,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农机协会作用,服务引导农机行业转型升级。加强舆论引导,宣传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榜样,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升级的良好氛围。

   

  附件:沙县农业机械化发展领导小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