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打伤他人拒赔偿 直到沙县法院突击拘传...

日期:2022-09-28 10:07 来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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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这就联系家人转账,请别拘留我。”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通过突击拘传“老赖”,执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2020年7月31日,陈某与魏某在沙阳乐园门口因摆摊摊位问题发生争吵,引发谩骂,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陈某受伤。陈某将魏某诉至沙县法院,要求魏某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法院判令魏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0965.48元。判决书生效后,魏某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双方约定了履行金额与期限。但5个月后,被执行人魏某再次拖延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魏某,督促其尽快还款,魏某始终躲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得到魏某已从外地返回家中的线索后,于次日早上7点赶赴魏某家中,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在羁押室内,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强调了“拒执”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后果。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魏某积极联系家属还款。最终魏某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场履行3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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