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第5号
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认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通知》,2月6日我县高砂镇村民吴某俊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现将该病患活动轨迹通告如下:吴某俊,男,53岁,沙县高砂镇端溪村人,现住沙县高砂镇高砂村后街。1月22日患者与妻子从四川省达州市乘坐火车(K1270,04车厢)至三明北(1月23日傍晚17时30分左右到达),下车后步行至沙县洋坊村,18时左右乘坐沙县-青纸公交汽车(闽GY5716)回高砂镇家中。1月24日,与妻子骑摩托车到端溪村上山挖笋,在其姐姐家用餐后返家;1月25日至1月30日多次在高砂集镇活动;1月31日后因伤卧床在家。2月5日上午9时,患者两位朋友到其家中探望。当日19时左右患者由120车接至沙县总医院就诊。 请乘坐1月22日K1270火车(04车厢)和公交车(闽GY5716)的所有乘客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在高砂镇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立即联系县疾控中心或高砂镇政府工作人员。
县疾控中心:邓 森 0598-5822859 高砂镇政府:朱春柳 13950912489
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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