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入沙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的通告(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1号)

日期:2020-02-09 15:47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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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县决定实施入沙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凡通过高速、国省道路、机场及动车站入沙人员,应通过扫描“入明登记”二维码(无需注册,二维码附后)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抵沙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等工作。所有入沙人员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执行的,有关部门将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请予以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敬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自觉遵守。由此造成的不便,请予理解和支持。特此通告。

  附件:“来明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

 

 

  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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