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沙肺炎防指令〔2021〕8号)

日期:2021-08-05 08:52 来源:沙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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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殊的疫情防控形势,现升级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宴席、聚会管理。酒店、餐馆50人以上宴席、聚会应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备参与人实名名单;50人以下聚餐要分包间进行,每个包间不得超过10人。

  2.暂停全区所有社会麻将馆,一经发现违规营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劝导,劝导无效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暂停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发现违规开办,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全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对外开放的室内场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5.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等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及“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6.KTV(每间不得超过10人)、网吧、影剧院等室内活动场所及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要落实“三码联查”、实名登记制,并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重点地区人员信息。

  7.药店要做好涉退热、止咳药品的管理,每日登记购买者实名信息并上报区市场监管局。

  8.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并第一时间引导发热患者至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

  9.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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