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1 08:30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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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核酸检测监测预警作用,及早、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明肺炎应指令第25号)要求,沙县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14天内有三明市外旅居史的入(返)沙人员(以下简称市外入沙人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等入沙关口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入沙后进行 3 天 2 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沙后进行 3 天 2检的同时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并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三明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第二版)的通知》(明肺炎应指防〔2022〕5 号)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三、普通市民提倡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市外入沙人员进入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五、各类场所均应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六、各用人单位、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员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督促市外入沙职工在返岗前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督促一般工作人员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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