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分配的公示
2020年,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厅下达我县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10万元,该项资金为发展生产补助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指【2017】14号)的规定,该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20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10万元,计划用于大洛镇昌荣村果树种植等项目。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至2020年1月30日。如有疑问,可拨电话:沙县民族宗教局 5820769,沙县县委统战部 5822292进行反映。
沙县县委统战部 沙县民族宗教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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