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办网传〔20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沙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乐荣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明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灿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罗可行 县环保局局长
裴秀萍 县商务局局长
蔡岩松 县供销社主任
罗奋贤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腾培 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职责
加强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统筹部署、统筹推进。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和工作协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农产品安全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建立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