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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组建沙县豆士溪大洛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沙县豆士溪大洛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沙政〔201878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沙县豆士溪大洛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沙水﹝2018253号)悉。经研究,同意组建沙县豆士溪大洛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由姜丽伟任法人代表,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财务报账、资料档案、项目完工验收、建后管护等有关工作,并明确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责任人。

你单位务必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抓紧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建设五制,明确职责,完善制度,确保项目建设中的三个安全和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沙县人民政府

20187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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