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要求,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确保防洪安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物多样,遵循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规划原则,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南溪虬江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进行了规划,通过岸线的规划,对科学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防洪、水生态及水环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本次岸线规划范围公布如下:
本次规划河道全长为
本次共划定岸线15.97km,其中南溪干流干岸线12.75km,南溪左岸6.40km,河道岸线桩号为N.AZ0+000~N.AZ6+397,右岸6.35河道岸线桩号为N.AY0+000~N.AY6+355;直坑溪岸线3.22km,直坑溪左岸1.61km,河道岸线桩号为Z.AZ0+000~Z.AZ1+612,右岸1.61km河道岸线桩号为Z.AY0+000~Z.AY1+609。规划范围内的河道以岸线为基线,向背水侧外扩15m(每一岸)作为河岸生态保护蓝线。
沙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