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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长兴苑”命名的请示》(凤岗办〔2018〕135号)悉。经研究,同意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将位于沙县长兴路东侧D-1地块开发建设的小区命名为“长兴苑”,其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天岭安置小区民宅间通道、西至长兴路、南至金沙路东段(规划)、北至道路。请按规范标准及时组织编排设置该处门楼牌。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