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加入收藏|乡镇部门网站支持IPV6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2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2019 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机管综〔201954 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函〔2019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 2019 年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教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深入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措施》,提升干部职工对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所承担的历史责任的认识。根据部委和省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 2019 年度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能耗统计业务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推进示范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按照国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目标,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以设施推广提升节能科学化,切实发挥重点用能单位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节水行动方案,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三、组织实施节能改造。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继续推动公共机构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营造绿色办公环境,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加快推进县直机关单位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

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根据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确定的标准,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复核、更新,开展重点用能单位 2018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专题分析,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协调推进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工作。

五、扎实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升能耗消费统计工作水平,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抽查,分析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通过参与对县直各有关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考核、绿色发展指数监测等形式,加大对各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力度,落实好应统尽统的要求。

六、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县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尽收尽收。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继续做好县直单位电子废弃物定点统一回收处理工作。

七、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公共机构能能效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为单位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便利环境,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开展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模式。

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变化新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坚持和强化联络员制度,着力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指导,确保工作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