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乐荣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声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可行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茅声火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应寿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增延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奕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曹正盛 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罗异湘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奋贤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增锋 县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整治办”),挂靠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茅声火兼任,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牛蛙养殖污染的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2个专项联合督查小组,专项联合督查小组组长分别由县纪委监委、县效能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整治办、县检察院、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组成,主要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尽快完成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有无依法履职尽责。
第一组组长:罗发钟 县纪委常委
成 员:官荣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邦星 县农业农村局水技站站长
督查对象:凤岗街道、夏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湖源乡。
第二组组长:林爱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效能办副主任
成 员:肖九生 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俞永发 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
督查对象: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
对专项联合督查中发现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给生态文明建设造成损失的,由各专项联合督查小组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县纪委监委、县效能办提出追责问责建议,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