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霞乡松树坑村观音山保护小区(点)部分面积的请示》(沙林(2019)88号)悉。为支持沙县南霞乡松树坑村竹山道路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调出南霞乡松树坑村观音山保护小区(点)部分林地面积0.1179公顷,涉及涉及8林班-5大班-3小班的自然保护小区(点)林地面积为0.1179公顷,用于该项目建设;同意将该自然保护小区相邻沙县南霞乡松树坑村8林班-6大班-4小班0.1271公顷的天然林列入该自然保护小区(点)保护,以确保该保护小区面积不减少,并保证我县自然保护小区(点)的总面积不减少。请你局按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做好报批工作。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