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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沙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7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加强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建立沙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任务

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㈡研究全县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

㈢研究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重点领域改革和建设项目,提出年度工作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㈣统筹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的紧密融合,将职业教育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等关键问题,引导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㈤协调县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中职学校与技工院校的融合互通、协调发展,推进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创新创业、人才交流、民办教育、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重要环节工作。

㈥督促、指导、检查全县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㈦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总工会、科协、小吃产业管委会、职教中心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教育局局长、县职教中心负责人为召集人。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校,由市农校校长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和市农校分管领导兼任,负责联席会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职业教育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及时沟通、衔接、处理相关工作,确保管理顺畅。

2.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每年不定期召开12次会议。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汇报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我县职业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3.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报告。

4.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服从和服务于联席会议决定,服从和服务于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现象发生。

 

附件:1.沙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沙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