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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2018年,我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日常监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目标责任,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沙县贡献力量。

  附件:2018年度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沙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