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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06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林业局,水南国有林场、官庄国有林场: 

  为顺利完成2020年度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经省林业局集中审定和县政府同意,现将《沙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

 

  为保护我县松林资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综合防控能力,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福建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明林文〔2019〕18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发展规律,特制定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以促进省政府《2018~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的全面落实。

  一、基本情况

  ㈠森林资源与松林资源概况

  我县土地总面积为269.9074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18.7587万亩、蓄积量为1363.83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75.81%;松林面积48.7501万亩及占有林地的比重22.28%;松树的主要作用:一是作为先锋树种—松树抗瘠薄有改良土壤作用;二是松材质地坚韧、木纤维长是家具、胶合板和造纸的优良木材;三是松树树冠形态优美是盆景、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树种。

  ㈡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治历史概况:我县为松材线虫病老疫区县,2004年秋季普查首次发现以来,已在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郑湖乡等7个乡(镇、街道)相继发生,累计发生面积43774亩,发生特点主要呈跳跃式和沿高速公路、高铁纵深方向发展。多年来主要采用病枯死木清理、寄主树种林分改造、媒介昆虫综合治理以及检疫执法等方式方法进行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

  2.上一年度防治情况:2019年度我县完成疫情防治性采伐改造5354亩超过任务数4980亩7.5%;清理松病、枯死木9895株;完成挂设2000套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成虫,超过任务数1800套11.1%;应用白僵菌防治松墨天牛,防治面积25562亩(详见附表1)。主要成效体现在2019年目前秋季普查现有疫情发生面积5377亩比上一年度5721亩减少6.01%;松枯死木2022株上一年度2377株减少14.93%。

  3.2019年秋季普查目前现有疫情发生情况:病、枯死松树(简称松枯死木,下同)数量2022株、分布在凤岗街道、虬江街道、夏茂镇、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等10个乡(镇、街道),面积合计29086亩;疫情发生在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等6个乡(镇、街道),发生面积为5377亩,疫情发生小班内松枯死木数量为387株(详见附表2)。

  4.发生原因:从疫情发生情况分析,由于我县地处205国道、鹰厦铁路、南龙高铁、向莆高铁、京福高速、泉三高速、厦沙高速线上,三明机场和两个省级开发区位于境内经济活动活跃,过境或仓储的木质包装材料携带松材线虫传播的机率增大,传入途径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同时我县为2004年发现的老疫区,虽经多年防治但传播媒介昆虫在我县松林中普遍存在,疫情有扩散蔓延趋势。

  二、目标与任务

  ㈠防治目标

  1.三个百分百:全县松林面积48.7501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

  2.孤立疫点、区域位置显要和危险性大的疫点,2年内实现无疫情。

  3.努力实现“两个不”: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面积不扩大。

  ㈡防治任务

  1.疫情监测普查。组织测报员及护林员对全县范围内的48.7501万亩松林开展春、秋季普查和每月巡查,监测覆盖率达100%。

  2.松枯死木清理。在全县范围内及时清理在日常巡查与春、秋季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松枯死木、疑似感病木、风折木等松木。松枯死木清理率达100%。

  3.林分采伐改造。全县禁止商品性采伐,为巩固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复,对全县孤立疫情、毗邻疫情发生区域的松林、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松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林分采伐改造。

  ⑴除治性采伐改造。在全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的5377亩83个疫点小班中,除了其中的9个疫点小班445亩松林因林权纠纷无法进行采伐改造外,剩余75个疫点小班面积5002亩松林将全面实施除治性采伐改造。主要分布在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等6个疫情乡(镇、街道)(详见附表3-1)。对于2019年秋普过后新增的疫情,将凭疫情鉴定报告进行采伐改造审批。

  ⑵预防性采伐改造。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的有87个小班面积6587亩。由于在2019年春秋季普查中毗邻疫情发生区域、不明原因松枯死木的松林,且实验室分离出拟松材线虫,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详见附表3-2)。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⑴在发生防治区和重点防控区挂设2000套新型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成虫,防治面积为30499亩。其中:凤岗街道340套、虬江街道300套、青州镇400套、高砂镇100套、高桥镇400套、富口镇200套、南阳乡140套、郑湖乡60套、夏茂镇60套。

  ⑵应用白僵菌粉弹20000个防治松墨天牛,防治面积为19676亩,防治地点为有松枯死木分布的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桥镇、富口镇等5个乡(镇、街道)松木林分。

  5.检疫检查。

  组织森林公安分局、林业执法大队、森防检疫站和林业站人员不定期开展除治山场检查与疫木监管工作,完成一年一度省局布置的植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

  三、疫情防治

  ㈠防治区划

  1.分区。根据我县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范围和分布特点,结合疫情调查和枯死木分布情况,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分为3种类型:发生除治区、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预防区(附图)。

  ⑴发生除治区

  将发生过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郑湖乡等7个乡(镇、街道)所有松林划分为发生除治区。松林面积318742亩,其中目前新发现疫点小班面积5673亩。

  ⑵重点防控区

  将与疫情发生乡镇毗邻的夏茂镇、南霞乡和南阳乡所有松林划分为重点防控区,该区域贯穿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2018年秋季普查发现有少量的松枯死木分布,松林面积142697亩。

  ⑶一般预防区

  将本县辖区内除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外的全部松林划为一般预防区,松林面积为26062亩。

  2.对策。

  ⑴发生除治区防治对策

  ①疫情普查监测。2020年3~4月、9~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每月巡查。

  ②清理病枯死木。预计2020年清理松枯死木6600株,9~翌年3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3月底前清理完毕,4~8月底发现的枯死松树按计划1~2个月集中清理一次。

  ③实施采伐改造。实施林分改造9104亩,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5002亩、预防性采伐改造4102亩。分布在高桥镇(含官庄国有林场)2938亩(除治性800亩、预防性2138亩)、高砂镇除治性采伐改造1742亩、凤岗街道(含沙县国有林场)1505亩(除治性1142亩、预防性363亩)、富口镇1466亩(除治性561亩、预防性905亩)、虬江街道(含水南国有林场)1042亩(除治性415亩、预防性627亩)、青州镇除治性采伐改造342亩、郑湖乡预防性采伐改造69亩(详见附表3-1、3-2)。

  ④防治松墨天牛。在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桥镇、富口镇5个乡(镇、街道)部分松林内施放白僵菌,防治松墨天牛成虫 19676亩;在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郑湖乡7个乡(镇、街道)部分松林内挂设新型松墨天牛诱捕器1800套诱杀天牛(详见附表3-3)。

  ⑤开展检疫执法:采取检疫封锁。开展检疫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对采伐改造的松林实施严格监管。

  ⑵重点防控区防治对策

  ①疫情普查监测: 2020年3~4月和9~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每月巡查。

  ②清理病枯死木:预计清理松枯死木800株,9~翌年3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3月底前清理完毕,4~8月底发现的枯死松树按计划1~2个月集中清理一次。

  ③实施采伐改造。普查中发现有不明原因松枯死木的松林实施预防性林分改造2485亩,其中夏茂镇1840亩、南霞乡348亩、南阳乡297亩(附表3-2)。

  ④防治松墨天牛。在夏茂镇、南阳乡部分松林内挂设新型松墨天牛诱捕器200套诱杀天牛成虫,以降低松林中松墨天牛的种群密度。

  ⑤开展检疫执法:开展检疫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对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的松林实施严格监管。

  ⑶一般预防区防治对策

  ①加强疫情监测: 2020年3~4月和9~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

  ②清理病枯死木:预计清理松枯死木100株,9~翌年3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3月底前清理完毕,4~8月底发现的枯死松树按计划1~2个月集中清理一次。

  ③开展检疫执法:开展检疫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

  ㈡主要防治措施

  1.监测普查。

  ⑴疫情普查:2020年3~4月和9~10月,对全县范围内松林进行全面踏查,尤其要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周围、交通要道两旁、新建通信(电力)线路(基站)两侧、风景区(寺庙)、高速公路、铁路及其它项目建设工地、城镇和涉松及其包装材料经营使用单位等周围的松林实施重点调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枯死木按要求抽取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表,收集相关数字资料,为制定年度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⑵疫情监测:定期巡查监测。组织测报员及护林员每月对发生除治区、重点防控区的重点松林地区进行巡查,凡发现不明原因的松枯死木、濒死木,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疫情。

  2.松枯死木清理。

  ⑴采伐改造山场松枯死木的采伐与清理。确定实施采伐改造松林的范围和面积后,在实施采伐前,必须先行清理伐区内的松枯死木、濒死木。

  ⑵普查和监测过程发现的松树枯死木的清理。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松枯死木,及时上报林业站审批,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清理;秋季普查和春季普查中发现的松树枯死木,分别在两次普查工作结束后,上报林业站审批,集中组织清理。

  ⑶技术要求:清理松枯死木时,伐桩高度严格控制在5cm以内,铲皮后间歇喷洒80%敌敌畏或乐果加2.5%溴氰菊酯(按1:5-10等量混配)的50倍水溶液后用专用塑料进行包、埋;所有清理的枯死木伐桩进行环剥树皮,在伐桩的横断面砍数刀,施药后套以塑料薄膜、用绳子捆扎,再用土覆盖。枯死木必须连同其1cm以上的松枝桠一并就地烧毁或粉碎切片,严禁加工利用。

  3.林分采伐改造。

  ⑴采伐审批管理

  根据《沙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疫情发生的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高砂镇、高桥镇和富口镇等6个乡(镇、街道)依照疫情发生情况确定除治性采伐改造范围,以及对毗邻疫情发生区域、不明原因枯死木发生地的松林进行预防性采伐改造,按相关规定办理采伐审批手续,并在省、市两级森防检疫部门的监管下实施。涉及生态公益林和两沿一环的,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⑵疫木采伐和迹地清理。采伐改造松林,必须由专业采伐队经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后负责实施,即组织有经验、懂管理的专业采伐队负责实施松林采伐。作业前由林木经营单位与采伐队签订合同,明确木材采伐、运输和采伐迹地清理的完成时间和技术要求,即整个过程限定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底前完成。在采伐期间,疫情发生乡镇相关林业站和官庄、水南国有林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山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跟踪作业,要求枯死木先进行清理,伐倒的松枯死木必须就地集中烧毁,不得利用。所有采伐改造松林,伐桩高度必须控制在离地面5厘米以内,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就近烧毁。

  ⑶疫木就地除害处理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按明林文〔2019〕18号文规定,选择采伐山场、采伐山场山下或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适宜场所(含所在乡镇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作为疫木除害处理点,采取削片、旋切或烧毁等方式对松疫木进行除害处理。

  2020年度全县采伐改造松林11589亩,全部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性采伐改造,全县范围内松木禁止商品性采伐,2020年度预计疫木出材约10万立方米。依照《植物检疫条例》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相关规定,实施采伐疫木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措施,就地疫点所在地选择适宜产所设立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做到严格监管和及时处置,严防疫木流失、严防疫情扩散,确保防治成效。

  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2020年度我县参与疫木就地除害处理的企业有17家,分别是沙县明晖木业有限公司、沙县高桥福兴木材加工厂、沙县祥明木竹制品厂、沙县鸿森木材加工厂、沙县富森木材加工厂、沙县福升木制品厂、沙县元景木业有限公司、沙县夏茂森辉胶合板厂、沙县鑫霏木材加工厂、沙县万凌木材加工厂、沙县青州腾飞木材加工厂、沙县南阳芦甲木竹加工厂、沙县亿昌工贸有限公司、沙县东欣工贸有限公司、沙县含鑫木业有限公司、沙县高砂振华木制品厂、沙县康达木制品加工厂。它们日平均疫木就地除害处理量都达60立方米以上,主要用于旋切成单板制作松胶合板或用于切片运往青山纸业制浆。

  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与监管: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依照就地就近原则。位于高桥镇的沙县明晖木业有限公司、沙县万凌木材加工厂、沙县高桥福兴木材加工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高桥镇疫木;位于青州镇的沙县青州腾飞木材加工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青州镇疫木;位于高砂镇的沙县高砂振华木制品厂、沙县鸿森木材加工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高砂镇疫木;位于富口镇的沙县富森木材加工厂、沙县福升木制品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富口镇疫木;位于凤岗街道的沙县亿昌工贸有限公司、沙县东欣工贸有限公司、沙县康达木制品加工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凤岗街道疫木;位于虬江街道的沙县含鑫木业有限公司、沙县鑫霏木材加工厂、沙县祥明木竹制品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虬江街道疫木;位于夏茂镇的沙县元景木业有限公司、沙县夏茂森辉胶合板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夏茂镇疫木;位于南阳乡的沙县南阳芦甲木竹加工厂只能就地除害处理南阳乡疫木。所有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在除害处理期间必须挂设1~2个松墨天牛诱捕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疫木就地除害处理时间限定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间进行。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调入的疫木,只能进行旋切或切片,禁止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并指定专人接收疫木,建立《就地除害处理台账》和《疫木堆头采伐台账》。森林公安、林政、林业站、森防检疫等部门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辖区内的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开展检查,严防疫木流失。森防检疫部门定期收集、汇总、核对《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准确掌握疫木流向和就地除害处理情况。

  为确保疫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除害处理,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与监管单位签订了《疫木就地除害处理协议》,并交纳除害处理质量保证金,同时为疫木设立单独堆场堆放,尽可能做到当天进场当天加工处理完毕。加工剩余物定时焚烧处理,不得作为他用或运出厂区。疫木及加工剩余物必须在2020年3月底前全部处理完毕。疫木除害处理完毕和清场之后,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验收,并拍照建档。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⑴运用生物制剂防治。利用早晚空气湿度大的时间,在2019年秋季普查中有松枯死木分布的19676亩松林,计划应用便携气动抛粉器进行白僵菌灭虫粉弹(1~1.5个/亩)防治,以降低林间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数量的目的。

  ⑵诱捕器诱杀。2020年4~10月,在发生防治区和重点防控区曾经有松枯死木分布30499亩的松林内挂设2000个新型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

  诱捕器诱杀技术要点:(a)诱捕器按每15~30亩挂1个的密度进行布设。挂设点应在山顶、林缘、林中较开阔地带或松树下层枝桠上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2~3 m左右,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 b)诱捕器应专人管理,每15天收集统计松墨天牛成虫,2个月定期更换诱芯,旧诱芯回收后集中处理。

  5.检疫检查

  ⑴检疫监管。由林业站、国有林场等抽调人员组成疫木监管组,日常实行跟班作业,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对容易造成疫木流失的地段(如疫木除治山场周边、疫木除害处理点、伐区居民区及其沿途等)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林业站等部门要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杜绝疫木流失。

  ⑵检疫执法。采取检疫封锁。2020年4~9月组织森林公安局、林业执法大队、森防检疫站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检疫法规规定,擅自外调木材及其制品的行为。重点对通讯、电力、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公路铁路在建工程等开展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外调木材及其制品的行为。

  ㈢档案管理

  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文件和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及除治督查材料等内业和工作台帐;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内外业材料;

  4.收集松材线虫病除治作业现场、疫木监管、成效检查验收等影像资料;

  5.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确保档案管理的完整性。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㈠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由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培训、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林业站人员负责分组跟班作业、现场技术指导。

  2.检查时间:1~3月检查林分改造、疫木除害处理、山场清杂等情况;4~10月份开展诱捕器挂设、换药、收虫抽查工作;4-6月检查白僵菌防治情况;日常开展松林巡查及松枯死木清理抽查。

  3.检查内容: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检疫封锁及媒介昆虫综合防治等情况。

  4.检查方法:采取外业和内业同时检查的方法。发生区除治期间,林业主管部门将成立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督导组,深入除治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保证除治质量和进度。对除治山场采取全查,媒介昆虫综合防治、零星松枯死木清理按照总量的20%进行外业抽查,内业检查表格、台帐等是否填写规范、完整。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县重大疫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屡次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全县通报。

  ㈡绩效评价

  1.组织形式:县重大疫情防治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照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对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每年开展2次检查,第1次春季检查安排在3~4月间,第2次年度检查安排在12月。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主要内容:松枯死木清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及除害处理质量,林分改造完成情况和质量,松枯死木清理与林分改造疫木管理情况,疫情监测、春季普查、综合防治实施等情况。

  年度检查主要内容:松枯死木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林分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检查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年度防治成效评估。

  4.检查方法:采取外业和内业同时检查的方法。林分改造完成情况和质量检查采取全查,媒介昆虫综合防治、零星松枯死木清理按照总量的20%进行外业抽查,内业检查表格、台帐等是否填写规范、完整,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是否齐全。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林业主管部门将组织技术力量对各乡(镇、场、街道)除治与监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提请县政府按照奖惩制度规定实行奖惩。采取阶段和年度通报方式,对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屡次整改不合格的进行阶段或年度通报;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经费预算

  2020年度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为965.429万元,主要由以下6个部分构成(详见附表4):

  ㈠疫情普查监测费用9.75万元

  疫情监测普查(含春秋两季普查)9.75万元(48.7501万亩×0.1元/次亩×2次(秋、春)=9.75万元)。

  ㈡枯死木清理和采伐改造费用763.56万元

  1.2020年全县预计各种松枯死木7500株,清理除害费(采伐、集材、装车、枝桠集中烧毁、伐桩药物处理)7500株*400元/株=300万元。

  2.采伐迹地清理。采伐改造山场的伐桩和枝桠清理比一般商品性采伐山场(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桠要全部集中烧毁)要求更高,按每亩400元计算。2020年除治性采伐改造5002亩,预防性采伐改造6587亩,合计11589亩。11589亩×400元/亩=463.56万元。

  ㈢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费用154万元

  1.白僵菌防治松墨天牛。计划使用白僵菌灭虫粉弹20000个×15元/个(含人工费和弹壳与菌粉费用)=30万元。

  2.诱捕器防治2000个×0.062万元/个(含人工费和诱捕器与诱芯费用)=124万元。

  ㈣检疫执法和疫木监管费用10万元(包括采伐山场的管理,运输过程的管理,疫木的安全管理及作业区的协同管理,林业公安的出警及检验中心协助管理费,宣传广告费用)。

  ㈤防治管理费用28.119万元(包括监理、招投标、检查验收、考核和方案编制与论证等)。

  六、保障措施

  ㈠组织领导

  1.组织保障

  实行政府、林业“双线”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规章制度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2.部门协作

  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做好疫情的封锁和疫区治安的维护,同时财政为疫情的除治保驾护航,提供必要资金扶持;交通、铁路、邮政等运输或邮寄部门,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森林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工作和疫情封锁工作。严格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电力、电信、供销、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从省外调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制度。有关部门随货调入的木制包装箱、垫木、圆盘、托架等松类制品,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证书随货同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地区调进松原木及其制品(包括松木包装物)。

  ㈡责任落实

  1.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编制防治实施方案,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同时作为防治作业的监理单位,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做好疫情防治各环节监管工作,确保防治质量的全面达标。

  2.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本辖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要具体抓;各乡(镇、街道)根据《沙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出可行的措施,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好辖区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维持防治区社会秩序,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3.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要加强对松科植物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疫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除治方案,积极开展疫情的除治工作。村级护林员必须加强对本村的松林监测调查,及时发现松枯死木,及时取样、上报林业站,并按技术要求清除松枯死木。

  4.疫情防治作业承包单位和就地除害处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和《沙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要求,确保疫木100%当天处理,确保疫木100%不流失,履行防治合同和《疫木就地除害处理协议》,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防治任务。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实施疫木就地除害处理,确保疫木不流失、疫情不扩散。

  ㈢防治机制

  开展区域间、区域内、部门间联防联治联检工作,加强与周边梅列区、将乐县等县(区)的联防联控联检工作,对加工经营木材或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等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

  开展松枯死木清理的绩效承包机制。采用三年一包的方式,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防治机制,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质量。

  ㈣资金筹措

  2020年度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总预算为965.429万元,计划从县财政列支300万元,林权单位投入465.429万元,省市补助争取200万元,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对防治山场向森林综合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补偿林农收入。各类专项资金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㈤宣传培训

  一是每年对全县测报人员进行至少两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测报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监测调查工作正确开展。二是利用各乡(镇、街道)召开护林员例会或是开展检疫执法等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宣传,发放《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手册》等。三是及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信息上传国家、省森防信息网。

  ㈥督导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县重大疫情防治指挥部协调疫情除治与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疫点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保证除治质量和进度;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发生区除治期间,成立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督导组,深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除治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林业站人员负责分组跟班作业、现场技术指导、检查施工范围内的松枯木是否全部清除,检查所有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梢是否清理干净,检查伐桩高度、松枯死木除害处理是否合格。县林业执法部门在除治过程中对疫木调运、疫木除害处理及除治山场清理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防治公司落实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向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

  对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封锁和防治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导致疫木流失或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查处相关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表1: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统计表

  附表2:2019年秋季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松枯死木分布情况一览表

  附表3: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和计划一览表

  附表3-1: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伐改造计划一览表

  附表3-2: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性采伐改造计划一览表

  附表3-3:2020年度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附表4: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

  附图: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