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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3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0〕3号)及省委督查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两高”沿线安全、绿化整治等最新批示精神,确保我县“两高”沿线环境进一步提升,决定深入开展新一轮“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2020年1月12日、13日省住建厅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将我县“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沙政办〔2019〕22号)确定的总体目标要求,以2020年6月初为时间节点,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春季好时机,发动新一轮“春日攻势”,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攻坚,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在巩固整治成效的同时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提升“两高”沿线整治水平和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

  ㈠全面持续抓好“两高”沿线绿提升

  1.提升三明北站站内外绿化美化品质

  ⑴提升三明北站站内绿化。由南昌铁路局永安车务段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或商请县林业局、城管局等有园林绿化经验的单位联合编制三明北站站内绿化提升设计方案,加强路地联动,加快推进实施,并根据需要积极协调县林业局提供苗木,邀请省、市、县专家对绿化提升方案进行把关,全面提升三明北站站内绿化美化品质。

  责任单位:南昌铁路局永安车务段、县林业局、城管局、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⑵提升三明北站站外周边绿化。在前阶段开展绿廊花廊攻坚的基础上,按照“远村近种、间绿透绿、显山露水”的绿化理念,由县林业局会同金古空港管委会、县铁办进一步做好三明北站站外周边绿化花化工作。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金古空港管委会、县铁办、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2.提升“两高”沿线绿化美化

  ⑴提升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抓好1月12日、13日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工作总结现场核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南昌铁路局永安工务段要对铁路沿线红线范围内夹角地、隧道口、预留绿化槽等地存在黄土裸露问题进行整改,补植覆绿;二是根据属地原则,相关乡(镇、街道)要对铁路沿线红线范围外1000米范围内的渣土堆积、黄土裸露问题点进行清理、补绿。

  责任单位:南昌铁路局永安工务段、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⑵提升高速沿线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县高速交通执法中队要对高速沿线红线范围内仍存在黄土裸露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整改,补植覆绿;二是相关乡(镇、街道)要对高速公路沿线红线范围外1000米范围内仍存在补植不够、绿化不足等问题点再次进行补植补绿,特别是2019年市里督查绿化美化相关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继续按要求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县高速交通执法中队、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㈡持续抓好“两高”房屋整治

  1.做好城区范围内房屋整治工作。重点抓好1月12日、13日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工作总结现场核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根据属地原则,生态工贸区管委会、金沙管委会、金古空港管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要负责牵头落实;二是县自然资源局承担“两违”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并发放违建通知书;三是县城管局主要负责指导、组织各地开展铁路沿线红线外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拆除整治工作,遏制新增违建。

  责任单位:生态工贸区管委会、金沙管委会、金古空港管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2.做好城区范围外房屋整治工作。完成拆除乱建乱搭、平改坡、装饰建筑立面等工作,展现沿线村庄特色建筑风貌继续依法拆除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同时梳理沿线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根据属地原则,相关乡(镇、街道)负责牵头落实“两高”沿线途经村庄可视范围内房屋整治工作,自行发放违建通知书,并进行相关拆除和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3.继续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房屋整治工作。针对2019年市里通报长深高速公路际口互通处、公路北港处等多处房屋整治效果差、不明显等问题点,金沙管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要继续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对长深高速公路沿线仍未完全拆除的违章搭建的厂房、废弃房进行拆除整治,确保拆除整治工作全面到位。

  责任单位:金沙管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㈢进一步完善“两高”沿线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1.完善“两高”沿线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相关乡(镇、街道)要对“两高”沿线范围内仍存在的垃圾渣土堆积问题进行逐一清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避免死灰复燃,建立完善垃圾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2.抓好“两高”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一是南昌铁路局永安车务段、永安工务段要负责对红线范围内仍是否还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点进行排查梳理,并逐一销号,确保铁路沿线安全;二是县应急局要在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对红线范围外是否存在彩钢瓦棚、塑料模、废弃物等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共同研究科学合理措施,继续推进“两高”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形成共建共治的“两高”环境安全保护体系。

  责任单位:南昌铁路局永安车务段、永安工务段、县应急局、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3.继续做好“两高”沿线包片调研工作。一是铁路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铁路沿线、站区环境综合管护制度,建立完善铁路内部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继续跟踪督促包片片区范围内“两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附件1),做好动态监管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铁办、相关乡(镇、街道)、相关挂包责任单位。

  三、整治时间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其中:2020年1月~2020年2月,再次梳理“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清单;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整治;2020年6月前进行整体验收考核。

  ㈠梳理整治清单。2020年1月~2020年2月,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完成责任范围内“两高”沿线综合环境情况调查摸底,制定整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整治项目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由县指挥部根据省、市、县审核、检查、验收等要求动态调整。

  ㈡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3月1日~5月20日,集中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铁路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和广告设施拆除、杆线整治、卫生清理、绿化(除种植外)、铁路、高速公路用地红线内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拆除、房屋立面整治、绿化提升等工作,先行完成2020年整治项目清单的整治工作。

  ㈢组织验收考核。完成整治工作前,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20日,提出中期验收、整体验收申请,县指挥部会同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组织验收。

  ㈣建立健全机制。各相关乡(镇、街道)等责任单位结合整体验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和管护机制,坚决避免新增问题或问题回潮。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县指挥部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负责日常整治事务,及时主动跟对应挂包县直单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㈡明确责任分工。县住建局牵头做好高速公路、铁路红线外的整治工作;县应急局牵头做好“两高”沿线红线范围外安全隐患整治清除工作;南昌铁路局及交通执法中队负责红线范围内整治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负主责,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县直部门挂包责任制,挂包单位要对包片负责的乡(镇、街道)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对整治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在时限期限内完成整治项目清单。其他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沙政办﹝2019﹞22号)要求,结合落实本部门相应职责做好督查考评工作。

  ㈢严格督导考核。县指挥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上述工作要求,相应建立督查考评和排名通报制度,做到督查考评机制县乡两级全覆盖。负责包片督导的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定期督导、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动态调整沿线环境问题清单,同时针对项目清单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成效定期上报县指挥部,由县指挥部统一进行通报排名。

   

  附件:1.沙县“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县直包片部门名单

        2.沙县“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