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扶贫办: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直度的紧急通知》(闽财农〔2017〕62号)文件精神,现将历年来各乡(镇、街道)因各种原因上缴县财政的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省级补助资金10.8万元,统筹下达给你们做为2018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1.3万元为暂存款,9.5万元为追加预算指标。
请有关乡(镇、街道)根据2017年《沙县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沙 县 财 政 局 沙 县 农 业 局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2018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非贫困户搬迁补助(万元)
贫困户搬迁补助(万元)
贫困户叠加补助
少数民族户叠加补助(万元)
合计
补助
(万元)
(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叠加补助
残疾贫困户叠加
计生贫困户叠加补助
补助
1
高砂镇
0.3
0.3
0.3
0.5
1.4
2
富口镇
1.5
1.5
3
高桥镇
5.4
2.5
7.9
总合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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