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财政局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县级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15:36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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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扶贫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质量,结合第一批住房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情况和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金缺口需求情况,围绕巩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质量、提升贫困户的居住环境两个重点,现下达2020年第二批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经济分类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为年初预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结合第一批住房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情况和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金缺口需求情况,直接将资金切块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安排实施项目,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配套补足。 

  二、资金扶贫项目 

  本批次安排的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明确各类房屋巩固提升的重点,严格按照项目规范程序操作,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本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后,尽快推进实施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确保项目按时实施、早日见效。为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㈠加强公告公示工作。要按照《关于转发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沙财农〔2018〕5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规范程序操作,做好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预决算、工程监管、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项目完成后,由乡(镇、街道)负责具体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对补助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沙财农〔2019〕8号)及有关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严禁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㈣加强项目内页档案整理。参照《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材料的通知》(沙扶办〔2018〕30号)文件要求做好扶贫资金档案整理,同时上交一份县扶贫办备案。 

  附件:1.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沙县财政局     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

 

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扶持项目

补助金额

(万元)

备注

1

凤岗街道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3

 

2

虬江街道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0

 

3

夏茂镇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3

 

4

青州镇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0

 

5

高砂镇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1

 

6

高桥镇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8

 

7

富口镇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4

 

8

大洛镇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8

 

9

南霞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4

 

10

南阳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5

 

11

郑湖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3

 

12

湖源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1

 

13

全县合计

 

100

 

 

 

 

 

                 

 

 

附件2

 

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年度

支出情况

指标1: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指标3

群众满意度指标

凤岗街道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虬江街道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夏茂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青州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高砂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高桥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富口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大洛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南霞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南阳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郑湖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湖源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完成扶贫项目

及时补助到项目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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