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申请省级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67号)及《三明市运输管理处关于申报2016年至2017年农村客运购置补贴的通知》(明运管客运〔2017〕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申请省级补贴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共新购置9辆农村客运车辆(车辆详情见附件)、购置价格共计212.4万元,可获得省级农村客运车辆购置补贴62.9万元。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向交通运输局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8-5822089,信件名称请注明“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申请省级补贴资金”,寄送地址:沙县交通运输局,邮编:365050。
附件: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贴资金汇总表
沙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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