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沙县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期:2017-12-28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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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沙县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

沙政地〔201716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体系,促进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2017年沙县城镇(乡)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沙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沙政地〔201613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2017年沙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2.沙县城镇()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沙县人民政府

201712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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