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公告

日期:2018-06-21 来源: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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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巡视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一组对沙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从6月21日开始,为期20天左右。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一组主要受理反映沙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市委巡察一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313803025(8:00—20:00开通);

  通信地址:沙县邮政专用信箱2018-6号。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三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的监督电话0598—8251989。

 

 

  市委巡察一组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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