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等方面积极作用,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8〕284号)文件精神,现就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在技能人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建设。重点支持推荐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
㈡近5年来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人员或所带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支持。
㈢2014年前已建设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规范、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可再次申报。已是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应在我县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拨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
1.具有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
3.在我省或本地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获行业认可,并在全省或本地有较大影响的技能领军人物。
㈡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应遵纪守法,弘扬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份健康。
㈢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
㈣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注重弘扬工匠精神,注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能够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㈤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师带徒”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传、帮、带,使技术技能得到传承,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汇总表(沙县人民政府→乡镇部门→人力资源保障局→资料下载);
2.申报报告和拟建工作室情况报告(工作室所依托企业行业情况、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的简介、工作业绩、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
3.《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沙县人民政府→乡镇部门→人力资源保障局→资料下载);
4.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带徒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的企业予以见证)及所带徒弟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
7.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评审和公示
县人社局汇总各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
㈠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
㈡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总结评估的管理制度、技术攻关项目、带徒目标等相关职责、建立资料档案等。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项目单位每年1月20日前应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项目周期结束,应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结合市级绩效评价结果,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技能大师已调离所在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技能大师未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等情况的,将予以撤销。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㈠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青年技能骨干。
㈡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挖掘传统工艺,进行传承和创新。
㈢开展技术交流,为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以及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六、经费补助
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0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七、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摸清本地、本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情况,把它作为培养、选拔和激励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2.企业行业要主动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活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内,可以给技能大师上浮工资等级等相应的鼓励。
3.各单位(行业)申报材料应于9月17日前报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业务经办:邓美燕
联系电话:0598-5823272
电子邮箱:sxjyg5823272@163.com
联系地址: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附件:1.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县财政局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汇总表
设区市或部门盖章:
序号 |
领办技能大师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主要业绩(突出贡献)限200字以内 |
申报设区市或 部门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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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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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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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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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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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备注栏请填写“新申报”或“已建成再申报”,并注明建设年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工作室职业(工种)
领办技能大师姓名
领办技能大师职业技能等级
填报时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制
年 月
所在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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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办公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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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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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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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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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资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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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办技能大师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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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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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工种) |
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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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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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地点 |
工作室有无专职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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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 |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国家专利、技术革新项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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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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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财政局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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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闽单位)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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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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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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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信息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手 机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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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盖章) 年 月 日 |
福建省财政厅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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