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年结余少数民族 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日期:2018-11-05 09:04 来源:沙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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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与财政部门对口协商,现就2013年度中央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生产专项资金30万元,2013年度少数民族小吃培训经费3万元,201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生产项目管理费3万元,共计36万元(已分配了高山族扶持资金2.9万元),剩余33.1万元。经我局审查,并经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补助大洛昌荣畲族村基础设施建设26万元, 补助南阳乡木科村公厕建设7.1万元。现公示如下:

  一、补助大洛昌荣畲族村基础设施建设26万元。  

  大洛昌荣村主村至坑底村道路拓宽改造项目,总长约1.2公里,项目拓宽改造需130多万元。此前已下拨中央补助资金20万元。 

  二、补助南阳乡木科村公厕建设7.1万元。 

  南阳乡木科村村口自然村现有村民48户,约300多人,大部分为少数民族。目前,村口自然村仅有年久破旧的旱厕。年初,县人大调研时,建议帮助,以提升村民生产生活品质。 

  南阳乡政府,木科村委会为此提出资金申请,予以重建。经乡、村测算,新建村口公厕项目需总投资约10万元,该公厕本月动工建设,年内可完成。 

  以上公示至2018年11月12日止,如有疑问,可拨电话:沙县民族宗教局5820769、沙县县委统战部5822292进行反映。 

 

  沙县县委统战部         沙县民族宗教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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