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督导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全省教育督导工作部署,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18年12月24日至28日,对沙县进行“两项督导”省级督导评估。为加强社会监督,督导评估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公开电话:18060138026
来电时间:12月24日(星期一)14∶30时至12月27日(星期四)17∶30时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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