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建设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符合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自行申报方式,向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报,经乡(镇、街道)初审后,于8月19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筛选、审核后择优向上级各部门推荐上报。
联系人:陈晓玲 联系电话:0598-5821052
附件:《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沙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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