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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县数字办于9月10日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及专栏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栏目有污染源监控信息(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保障标准(责任单位住建局)、应急处置及救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请根据网站信息保障要求,于9月12日前完成自查整改。本次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