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措施通告

日期:2019-11-06 08:17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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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高速北互通连接线、高速南互通连接线、三明至沙县快速通道和G205国道三明市区过境线调整最高限制速度,并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一、自公告之日起高速北互通连接线、高速南互通连接线、三明至沙县快速通道和G205国道三明市区过境线路段,小型汽车最高限制速度调整为8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最高限制速度调整为70公里/小时。

  二、自2019年11月20日起,在三明至沙县快速通道、G205国道三明市区过境线上进行全程区间测速。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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