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日期:2020-01-28 15:59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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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沙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资捐赠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

  医用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二、社会捐款

  (一)捐款账号:

  账户名:沙县红十字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184010100100165179

  邮局汇款:沙县金沙西路2号9楼红十字会办公室,邮编:365500

  联系电话:县红十字会:林丽清

  0598—5857159 13799152509

  (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二)捐款说明:

  为专款专用和方便联系、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采用以上方式捐款的,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疫情防控”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重要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捐赠款物原则上由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感谢社会各界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沙县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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